這篇文章是關於一個我拖了很久才願意面對的落差。
我每天讀書。這件事在我的習慣追蹤裡有一格,我天天打勾,不是為了好看,是真的有讀。
我也長年公開講閱讀的價值。我寫過買書比借書划算的成本分析,寫過圖書館體驗,寫過怎麼幫孩子養成閱讀習慣。親子共讀是我自評做得最對的一件事。
然後前陣子我做了一件事:我把自己過去十年在網路上寫的一千六百多篇貼文全部掃過一遍。
想看看我到底寫過幾篇讀書心得。
答案是:兩篇。
再加上一篇有標讀書心得標籤的,總共三篇。
其他跟書有關的貼文大概二十幾篇,但那些談的是買書、借書、圖書館、閱讀習慣本身——談的是「閱讀」這件事,不是任何一本書的內容。
我寫了很多關於讀書的文章,卻幾乎沒寫過讀書心得。
先排除幾種解釋
這件事我第一時間想幫自己找理由,但幾個理由都站不住。
「我讀得不夠多」——不成立。有紀錄,天天在讀。
「我沒有發表管道」——更不成立。我有部落格、有個人網站、有臉書,加起來四個地方可以發,其中一個我還寫了六年、兩百七十幾篇。
「我讀的書不適合寫心得」——這個比較有意思,但也不對。我讀的東西範圍很廣,總不會每一本都不適合。
所以缺的不是時間、不是管道、不是題材。
缺的是那個動作本身:讀完,把它寫下來。
我後來想到的三個原因
我花了一段時間想這件事。以下是我目前的答案,不確定對,但至少是誠實的。
一、寫心得會暴露你讀得多淺
這是最主要的原因,而且我拖了很久才願意承認。
讀一本書可以很舒服。你翻過去,覺得「嗯有道理」「這個觀點不錯」「這段講得好」。整個過程中,你都處在一種「我懂了」的狀態。
而寫心得會摧毀那個狀態。
因為當你要寫出「這本書在講什麼」的時候,你會發現你講不清楚。你記得幾個名詞、幾個例子、一種大概的氛圍,但你沒辦法把它組成一個完整的論證。
那一刻你會知道:你剛剛不是讀懂了,你只是讀過去了。
這個發現很不舒服。而不寫,就可以永遠不必發現。
二、讀是輸入,而輸入是安全的
我在別的地方寫過一句話:學習有時候是一種非常安全的拖延。
讀書是這句話最完美的案例。
你讀一本書,不會有任何壞事發生。沒有人會評論你讀得對不對,沒有人會說你這本讀得很膚淺。書架上的書愈來愈多,那是一個看得見的、令人滿足的進度條。
寫就不是了。寫出來的東西會被看見,會被評價,而且會留下證據。
三年後你回頭看自己寫的心得,可能會覺得寫得很淺。但沒有人會回頭看自己三年前讀的書覺得讀得很淺,因為根本沒有留下痕跡。
沒有痕跡的東西,永遠不會讓你難堪。
三、我把「輸出」的額度用在別的地方了
這是比較技術性的解釋,但我認為它有一部分是真的。
我每週寫一篇家庭週記,寫了六年。我出過兩本書。我寫技術系列文、寫教材、寫工作文件。
我的輸出量不算少。
但我輸出的都是「我自己想的東西」,不是「我讀到的東西」。
這兩件事用到的肌肉不一樣。寫自己的想法,素材在你身上,你只要組織它。寫讀書心得,你得先準確理解另一個人的論證,然後才能回應它。
而準確理解別人,比表達自己難。
所以我一直在做比較容易的那一種,而且因為量夠大,我沒有察覺自己跳過了另一種。
一個更難堪的版本
還有一件事我想寫下來。
我曾經記過另一個落差:閱讀和運動,是我「大力倡議值得花錢投資、但自己卻鮮少花錢投資」的兩件事。
我很會講。我可以講出很有說服力的理由,說明為什麼閱讀重要、為什麼該投資自己。而且我講的那些理由我是真心相信的。
但相信和做到,中間有一段距離。而那段距離,通常只有在你去查證據的時候才會顯現出來。
如果我沒有去掃那一千六百篇貼文,我到今天都還會覺得自己是一個「很重視閱讀的人」。
我的自我認知跟我的資料不一致。而我是相信資料的人。
我現在在做什麼
講一下補救,不然這篇只是懺悔。
我今年開始做一件事:把讀過的書寫成一種介紹文。
但我刻意沒有寫成傳統的讀書心得,因為傳統的讀書心得我試過,寫不下去——它太像作業了。
我改成寫分流:這本書適合誰、誰會不認同、不認同的人有沒有道理。
這個角度我寫得下去,理由有兩個。
第一,它逼我把書的主張講到夠清楚,清楚到可以被反駁。一個講不清楚的主張,沒辦法判斷誰會不認同。這一步就直接治了「讀得很淺」的問題。
第二,它逼我去找負評。而找負評的過程,比讀那本書本身學到更多——因為批評者會指出作者的盲點,而作者不會。
我給自己定了一條規矩:只引好評的書介,就是書腰文案。
寫了幾十篇之後,我發現這件事有一個我沒預期的副作用:我開始讀得比較慢了。
因為我知道讀完要寫,所以讀的時候會多想一步。
這件事讓我有點惱火,因為我讀書的量下降了。但我也知道,那個下降大概才是真實的水準——以前的量是虛的。
最後
我一直很喜歡一個說法:讀而不寫,就像吃飯不消化。
我以前覺得這句話有點道德勸說的味道,聽聽就好。
現在我覺得它是白描。
因為我確實讀了很多書,而我確實想不起來大部分書裡講了什麼。那些書經過我,但沒有留在我身上。
十年,兩篇心得。這個數字我打算留在這裡,不刪掉。
因為它是我到目前為止,關於「說到做到」這件事,找到過最誠實的一份證據。
(而且是我自己去挖出來的。這大概是唯一值得欣慰的部分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