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要我用一句話講自己的價值觀,我大概會說:
我最討厭浪費了。
這句話我講過很多次,講到有點像口頭禪。但我發現大部分人第一時間會誤解它——他們以為我在講省錢。
不是。
我對錢的態度其實蠻鬆的。該花的我會花,我買書從來不手軟,該投資的東西我不會為了省一點而選次等的。
我討厭的是另一種東西:明明可以不發生、卻還是發生的消耗。
三種讓我坐立難安的浪費
一、時間的浪費
這個最明顯,也是我的座右銘的來源。
看到一個人每週花一小時做一件電腦十秒鐘能做完的事,我會不舒服。不是覺得他笨,是覺得那一小時就這樣消失了,而它本來不必消失。
時間是唯一不可再生的東西。錢花掉可以再賺,體力用完可以睡回來。時間沒有。
我當人資的時候,每週要手動編一份 Excel 報表。我做到第三次就受不了了。不是因為它難,是因為它沒有必要。
我後來寫了一句對自己的重話:把工作自動化是一種道德責任。眼睜睜看著時間浪費在可以自動化的枯燥工作上,這是一種道德上的背叛。
現在回頭看,那句話的火氣有點大。但那個火氣是真的。
二、資訊不對稱造成的浪費
這個比較少人談,但我認為它造成的浪費規模更大。
資訊不對稱一定會造成浪費,而我最討厭浪費了。
舉幾個具體的例子:
一個部門做了一份報表,另一個部門也在做一樣的東西。兩邊都不知道對方在做。
一個人花了三天研究某個技術,結論是行不通。半年後另一個人又花三天研究同一個東西,得到同一個結論。
一個新人不知道某個流程有一個隱藏的陷阱,於是踩進去,然後大家花兩週處理後果。而那個陷阱有五個人知道,只是沒有人寫下來。
這些浪費之所以特別讓我難受,是因為消除它們的成本非常低。
不是「要投入資源改善」的那種低,是「有人講一句話就好了」的那種低。
所以我很執著於把事情寫下來、講清楚、公開。不是因為我熱愛文件工作(我不熱愛),是因為我知道不寫下來的代價會落在別人身上,而且會落很多次。
三、情緒的浪費
這一種是我比較晚才意識到的。
有些會議的功能不是決定事情,是讓某些人覺得自己被尊重了。有些爭執的內容不是對錯,是兩個人在爭誰比較有面子。有些流程存在的理由,是三年前有人出過包,於是加了一層防呆,而那層防呆現在讓所有人每天多花十分鐘。
這些東西消耗的是能量。而能量的浪費不像時間那麼容易被量化,所以它通常不會被檢討。
我對這一類的處理方式是:先確認它是不是真的只是效率問題。
因為有些荒謬是設計出來的。你把它自動化了,那個荒謬還在,只是跑得比較快。
這個毛病的代價
寫到這裡我要講一下反面,因為這個特質確實給我帶來過麻煩。
代價一:我會在不該優化的地方優化
我有一個很不好的習慣:看到任何重複的東西就想動手。
有時候那件事一年只發生一次。有時候那件事再兩個月就要廢掉了。有時候那件事的手動版本雖然醜,但穩定運作了五年,而我的自動化版本會引進三個新的失敗模式。
我後來給自己訂了三個條件才動手:會重複做、步驟穩定、要串好幾個工具。 三項都符合才做。
這條規則主要不是用來判斷該做什麼,是用來阻止我做那些不該做的。
代價二:我對別人的耐性不夠
這是比較嚴重的一個。
當你對浪費特別敏感的時候,你很容易對「還在用笨方法的人」失去耐性。
我年輕的時候會有一種內心的不耐——你為什麼不寫個程式?這件事很簡單啊。
現在我知道那個反應有兩個問題。
第一,對他來說不簡單。我覺得簡單是因為我做過幾百次,那是十年的累積,不是天賦。
第二,也是更重要的——他可能有我看不到的理由。那個笨方法可能是某次事故之後的補救,可能是跟另一個部門妥協的結果,可能是他知道這個流程明年就會換掉。
我以為我看到的是浪費。實際上我看到的只是我不理解的部分。
代價三:我會浪費時間在避免浪費上
這個最好笑,而且我到現在還在犯。
我曾經花了一個下午,做一個可以省下每天三十秒的東西。
一個下午大概四小時,等於一萬四千四百秒。每天省三十秒,要 480 天才會回本。
而那個工具我用了兩個月就不需要了。
我算過之後有點想笑。我用一種避免浪費的行為,製造了一次更大的浪費。
(我後來還是常常這樣做。差別是我現在會先算一下,然後有時候明知不划算還是做——但至少我知道自己在幹嘛,那是娛樂,不是效率。)
為什麼我不打算改掉
雖然有這些代價,我不打算改掉這個毛病。理由有兩個。
第一,它是我大部分好東西的來源。
我從人資轉成工程師,起點就是嫌一份報表煩。我出的兩本書、教的所有課程、現在的工作,全部長在同一條根上。
如果我當年對那份 Excel 報表逆來順受,我今天會是一個完全不同的人,而且大概率是比較不快樂的那一個。
第二,這個毛病的方向是對的,只是需要煞車。
對浪費敏感本身沒有問題。問題出在我曾經把「所有的浪費」都當成同一件事處理。
現在我會先分三類:
這是真的浪費嗎? 有些看起來多餘的步驟其實在防某個我不知道的事。
消除它的成本是多少? 包括我的時間、別人的適應成本、以及新方法可能帶來的新問題。
這是我該管的嗎? 有些浪費是別人的權責範圍,我插手只會製造另一種浪費——衝突。
分完之後,實際該動手的大概只剩三分之一。
一句我後來加上的話
我原本的版本是「我最討厭浪費了」。
現在我心裡的完整版是:
我最討厭浪費了。但比浪費更糟的是,為了消除一個小浪費,製造出一個大的。
第二句沒有第一句順口,所以我平常還是只講前半。
但我做決定的時候用的是全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