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天我在做一份投影片,需要放一首歌的歌詞。

我請 AI 幫我。它拒絕了。

理由是那首歌有版權。

我第一個反應是不爽。老實講不是「喔好吧我理解」的那種平靜,是真的有點惱。我心想:我又不是要拿去賣,我就是做個投影片而已,你在管什麼?

我換了個說法再問。它還是拒絕。

我又換了一次,這次講得更迂迴一點。它還是拒絕。

三次都失敗。

我後來去查了

被擋了三次之後,我做了一件我平常會做但那天有點不情願做的事:我去查。

然後我發現它是對的。

歌詞的著作權比我以為的嚴格。就算不是商業用途,完整重製歌詞放進公開播放的簡報,法律上也不是那麼理所當然的事。我原本那個「我又不是要賣錢」的直覺,在法律上站不住。

那一刻有點難堪。難堪的不是被 AI 說教,是我發現我原本打算做的事,我自己沒有查過

而查這件事的人,是那個我付錢請它幫忙的工具。

我那天寫下的一句話

那天晚上我寫下這段:

以前我用 AI,就好像僱個頭腦單純的員工來幫我做事,我說什麼他就做什麼,沒有第二句話。反正我付錢,他照做就對了。 但是現在的員工越來越有自己的想法主見了,而且還有自己的良心與法律意識。

我一直很喜歡「善用工具解決問題」這句話,用它當我的教學主軸很多年。我教小孩實體世界用樂高、數位世界用程式;我教上班族把重複的事交給機器。

那句話有一個沒說出口的前提:工具是中立的、被動的、聽話的。 用得好不好,全看使用者。

那天之後,這個前提不成立了。

「善用工具」正在變成另一件事:跟一個有立場的協作者談判。

兩件事我想分開講

這個經驗讓我意識到,我對 AI 的態度其實有兩個方向,而且看起來互相矛盾。我想把它們攤開來,因為攤開之後反而清楚了。

一、對人:我主張你應該多用 AI

有一篇《紐約時報》的社論我印象很深,標題大意是「我求求你,永遠不要用 AI 寫作」。

我幾乎逐句不同意。

我的立場是這樣的:如果你是想透過自己寫作來鍛鍊心志、鍛鍊思考,那太好了,請務必這樣做——因為我自己也是這樣做的。我寫了六年的家庭週記,兩百七十幾篇,一個字都沒有交給 AI。那件事的意義在過程,不在成品。

但那是關起門來對自己做的事

如果你要寫的是給別人看的東西,那就是另一回事了。

沒有人有義務忍受你難讀的排版、莫名其妙的錯別字、言不及義的句子,還有那背後殘破的思考。

那篇社論舉了婚禮致詞當例子,說用 AI 寫致詞是不真誠。我把它整個翻面:在一生一次的場合,連一個低成本的工具都不願意用來讓自己講得更好,這才是輕視。

判準不該是「你是不是親手寫的」,該是「你有沒有盡力」。

底線當然還在:絕對不要因為用了 AI,就變成一個虛偽的人。但光有真誠是不夠的。你的真心誠意,需要用對方收得到的形式送出去。

二、對 AI:我接受它對我設限

而在歌詞那件事上,位置完全對調了。

這次是 AI 在對我設限,而我查證之後承認它是對的。

如果我在第一件事上主張「不要用道德理由拒絕好工具」,那我在第二件事上就沒有立場說「工具不該有道德」。

這兩件事合起來,是我目前對「人跟 AI 該怎麼共事」的完整座標:

我要求人不要因為潔癖而拒絕 AI 的協助。而我接受 AI 因為原則而拒絕我的要求。

但我最後還是繞過去了

這裡是我最不想寫但一定要寫的部分。

那次我最後還是繞開了。

我沒有再跟 AI 盧,我用別的方式把那個東西弄出來了。

所以我留下一個到現在都還沒有回答的問題:

AI 已經盡到責任提醒我這件事有疑慮了,那我是不是還要一意孤行呢?

我當時的自我辯解是「這只是內部使用」「範圍很小」「大家都這樣做」。這三句話都是真的,而且這三句話都是每一個違規者會講的話。

我沒有辦法把這件事包裝成一個漂亮的結論。它就是一個我知道有疑慮、然後還是做了的例子。

我寫下來,是因為我覺得只寫「AI 提醒了我、我從善如流」是不誠實的。真實的情況是:AI 提醒了我,我查證了,我承認它對,然後我還是繞過去了。

這件事的另一面

不過我想補一個角度,這個角度我覺得比較少人講。

AI 會拒絕,某種程度上是在保護我

一個完全聽話的工具,會忠實地把你所有的疏忽放大。你沒查的它不會幫你查,你沒想到的它不會提醒你,你踩到的線它會陪你一起踩過去,而且踩得又快又整齊。

如果 AI 什麼都答應,那我那天就會做出一份有版權疑慮的投影片,而且完全不知道。

我不會學到任何東西,因為沒有人告訴我。

從這個角度看,那三次拒絕的價值,不在於它成功阻止了我(它沒有),在於它讓我知道有這件事

一個會說不的工具,比一個什麼都說好的工具貴,但也安全得多。

這對工作的實際影響

講一點實務的。

我在公司負責 AI 導入,同時也負責資安審查。這兩件事看起來矛盾——一邊踩油門一邊踩煞車——但我認為它們必須是同一個人的工作。

因為如果推廣跟設限是兩個部門,那推廣的人會覺得資安在擋路,資安的人會覺得推廣的人不負責任。兩邊都有理,而且永遠吵不完。

同一個人做,才會有真實的權衡。

我在內部分享會上,常常花一半的時間講「為什麼一定要給資安審查」。有人覺得奇怪:你不是應該鼓勵大家多用嗎?

我的想法是:我要的不是使用率,是可持續的使用率。 出一次大事,整個組織對 AI 的信任會倒退兩年。

而 AI 自己會拒絕,其實幫了我很大的忙。它變成了流程裡的第一道防線,而且是唯一一道會出現在使用當下、而不是事後稽核的防線。

收尾

我對這整件事的結論還沒有定型,所以我只能講到目前為止的位置。

工具有立場,這件事我一開始不習慣,後來覺得是好事,但至今還是會不爽。

三種感覺同時存在,而且我不打算硬把它們整理成一個。

我唯一比較確定的是:當工具開始會說不的時候,使用者的責任變大了,不是變小了。

因為在那之前,你可以說「我不知道」。

在那之後,你不能。